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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44899917 2008-5-11 12:19

试论“孝”观念的产生与发展——兼谈“孝”的现实意义

摘要:孝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中国古代社会稳定、家庭和睦的客观需要。孝观念的孕育、发展经历了相当漫长的历史阶段,从远古的氏族部落、尧舜时代到夏商两朝、周代社会,孝在人们的生活中都占有一席之地且其内容在不断完善。可见孝是顺应了社会发展的道德需要。今天研究孝文化的目的是为了批判地继承和发扬其中的精华,使之为我们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。  按常理,中国的孝道自从“五四”时期遭到猛烈抨击,早该是一只死老虎,没必要打了。但实际上,除了某些特殊时期,中国人脑子里的孝道观念根本就没有动摇过,孝、孝敬、孝道,仍然是我们日常生活当中的常用词,并且是显而易见的褒义词。时至今日,检索一下作为中国高级文化汇聚之地的学术专著和学术期刊,大量以孝为题的研究更是充满了陈词滥调。为什么这个“孝”字屡打不死,总是如此轻而易举、不动声色地就回来了呢?为什么在现代伦理观念已经深入人心的新时代,我们还是绕不过“孝道”这个坎?
  《伦理学大辞典》(朱贻庭主编,上海辞书出版社2002年版)对“孝”的解释是:中国最基本的传统道德规范之一,有三层含义。一是必须孝敬自己的祖先,按时恭敬地祭祀祖先,继承祖先的事业,按照祖先的规定办事;二是绝对服从父母的意志,恭谨地侍奉父母;三是立身行道,效忠君主,立业扬名,以显父母。这一解释是对古代孝道的概括,而在现代生活中,孝道的表现形式可能已经有了一些变化,比如,祭祀祖先没那么勤勉庄重了,服从父母没那么绝对了,光宗耀祖的形式更加多样化了。但如果核心的原则没有变,孝道的“现代意义”到底在哪里呢?也许,在一个虚无主义盛行的时代,孝道的“寄托”和“治疗”作用是不可低估的。孝道可以为很多现代人的生活指明方向,为他们的心灵带来安慰。与此同时,当一个中国人要对孝道提出质疑的时候,总是难脱不孝的干系,会有近乎原罪感的负疚感,因而必须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。所以,要对孝道观念提出质疑,最好的办法就是站在父亲的立场上,站在权力话语的上端,全面审视“父权”的合法性。
  这正是鲁迅在八十六年前的做法:“为想省却许多麻烦起见,我们便该无须客气,尽可先行占住了上风,摆出父亲的尊严,谈谈我们和我们子女的事。”(《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》)在这篇振聋发聩的文章中,鲁迅还说,“中国觉醒的人,为想随顺长者解放幼者,便须一面清结旧账,一面开辟新路。”可惜,现在新路已经开辟,旧帐却未结清,在父子问题上,我们依然睡眼惺忪。
  作为一名父亲,我对于孝道观念的最鲜明的感觉可以一言蔽之:孝道是对“父亲”这一称谓的最大污辱。在我看来,孝道观念中的父亲形象,实在是“禽兽不如”。作为一名尚未衰朽的父亲,我要说,如果有人要把我纳入孝道的序列,让我占据一个较高的位置,享受孝道所能带来的诸多好处,我将轻蔑地拒绝。在陪同女儿一起成长,经历了因她而来的幸福的家庭生活之后,假若有人自告奋勇,要用无论哪一种版本的孝道来规范我和女儿的关系,让孝道在我们家里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——我将毫不客气地朝他脸上吐一口唾沫。
  众所周知,几乎所有较为高等的动物都会尽心尽力养育、呵护它们的后代,而且不求回报。即使我们没有见过鲸鱼如何给它们四岁大的子女喂食,在子女迷路或搁浅的时候冒着生命危险救助它们,我们至少见过狗和猫如何温柔地躺在地上让幼崽吃奶,并且用舌头爱抚它们,和它们嬉戏玩耍,从不生气,它们不会跟幼小的子女争夺食物和住处,不会体罚幼小的子女,更不会故意抛弃它们的后代。然而,高度文明的中国人所发明的孝道,却有一个基本的预设:父母抚养子女,甚至仅仅生育了子女,就是一种恩惠。这样一种预设,隐藏在民间的人情世故中,也隐藏在文学作品中。其中隐含着一个不便明说的推论:即使父母遗弃和虐待孩子,孩子也应该对父母保持“孝”和“敬”。当人们谈论父母的诸般恩情的时候,那种语气和表情似乎在告诉其他的人:父母本来是不应该收养我们的,父母对于子女没有任何天然的责任。
    1923年,朱自清在一篇题为《父母的责任》的文章中写道:“在目下的社会里,几乎没有负责任的父母!”又说:“父母的责任不应以长者为本位,以家族为本位;应以幼者为本位,以社会为本位。”现在,天下已经有了很多负责任的父母,但在我们头脑当中,我们是否已经以幼者为本位了呢?我们的文化观念是否仍在为不负责任的父母提供理论上的支持呢?按照孝道,一名父亲,仅仅因为他在人类繁殖过程中的一点生物学上的作用,就有资格享有无上的权威和无穷的福利,这是一种什么样的逻辑,什么样的文明?
  一般而言,在孝的问题上,摆事实、讲道理很难奏效,和孝道的基本“原理”进行争辩是件十分困难的事情,因为它本来就是一系列强词夺理,甚至自相矛盾的规范,外加一系列荒唐的注释——比如《二十四孝》中的故事。其实,孝道的观念与其说是一种道德观念,还不如说是一种情感判断,或者干脆称为“孝道情结”。所以,孝道才一直有着广泛的市场,尽管人们并不一定身体力行,那套观念却处处“深入人心”。人们真心假意地宣扬孝道,一方面是为了“规训”后代,一方面也是为了满足自身的某种心理需求。为此,他们宁愿在父母膝下长跪不起,甚至愿意象传说中的老莱子一样,七十岁了还在父母面前“装嫩”,在讨父母欢心的同时,自己也无限欢喜。可以说,他们的人格是暴君、奴才和婴儿的混合体。
  如果说伦理道德最终不过是一系列关于权利和义务的软性规定,它必然要涉及到利益的分配,那么,由拥有强权的人——父亲——来指定规则,并且没有留下任何修改的余地,规则就必然变成腐朽、可耻的教条。弱者死于强者之手,通常有两种方式,一是赤裸裸的弱肉强食,一是借助话语的力量,堂而皇之的要求弱者自愿为强者牺牲。后者不留痕迹,更易流行,也更为可怕。而当这种话语渗透家庭伦理的时候,其后果则令人不寒而栗。
  显然,如果孝道是一项不平等条约,努力维护这项条约的人必然是条约的受益者。而在父权和夫权占据统治地位的家庭中,孝道的最大受益者自然是父亲。在孝道观念的表述中,道德律令的实际发出者就是父亲,却借用了子女的口气。今天,我们应该叫这个隐藏的父亲站出来亮相,公开地宣讲孝道的基本原则,以及他自身的利益所在,而且不要借用任何祖先或天地的名义。让我们看看他如何能够大声宣告自己的特权,如何能够毫不羞愧地规定自己单方面享有的权利,规定子女单方面承担的义务。
  孝道是一种建立在强权和利益诉求之上的规范,却成了一种至高无上的道德准则。而我们知道,强权的威逼,利益的引诱,在道德上只会导致大量权宜之计的产生,而无助于内在之道德准则的建立。孝道观念是强者对弱者的公开压迫和欺骗,尽管它恩威并用,且有艺术相助,但它换来的只能是对生命力的压抑和摧残,而虚假的秩序和消极的反抗,必然导致亲子关系的恶性循环。如果父亲的权威和尊严仅仅建立在孝道之上,而没有亲子之爱作基础的话,那么,一旦父亲不再掌握家庭财政大权,父亲的权威和尊严也就消失殆尽了。在历史上,对孝道的强调,似乎总是与孝道的受冷落、受嘲弄的尴尬处境相辅相成的。正如鲁迅所言,“就实际上说,中国旧理想的家族关系父子关系之类,其实早已崩溃。这也非‘于今为烈’,正是‘在昔已然’。历来都竭力表彰‘五世同堂’,便足见实际上同居的为难;拼命的劝孝,也足见事实上孝子的缺少。而其原因,便全在一意提倡虚伪道德,蔑视了真的人情。”但伪善的孝道,其生命力在子女们的各种孝道表演中显得更加长久。比如,不重父母生前的奉养,而重父母死后的葬礼,就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。而“举孝廉,父别居”之类的荒唐现象,也绝非上层社会才有的稀有案例。在文学作品当中,儿女们多半都在感激慈母,而不是感激严父。在咱们这个国度,从未见过有什么伟大的父爱,即使是朱自清笔下的那个父亲,恐怕也并不多见。否则,何以如此令人感动却又显得如此怪异?
  在汉语中,除了“多子多福”、“天伦之乐”之类含混的暗示之外,为人父母的喜悦,以及对于新生命的赞美,对于孩童时代的赞美,似乎从来就没有出现过。而对父母养育之恩的赞美,却不绝如缕。孩子能否带来乐趣,能带来什么样的乐趣,这一问题一直被主张孝道的人们忽略了,或者也许是隐藏起来了。孩子所能带来的,大概也不过是为长辈增添了更多的奴隶,为祖先增添了一些陪葬品。这样的父母,实在是可怜的。事实上,以不平等的家长制为前提,将义务和情感捆绑销售,是孝道观念长盛不衰的秘诀。而当孝道观念完全由一种情感判断所主宰的时候,根本不可能有一个讨论的平台。孩子对于父母的感激,无论达到何种程度都不为过分,但如果没有对于孩子的赞美,而且把个人感情的表达升格为一种带有强制性的社会规范,就难免要使亲子关系失去平衡。
  平心而论,孝道观念所设计的家庭伦理秩序是有它理想的一面的。父慈子孝,毕竟是一种令人向往的美好的生活图景。问题在于,孝道观念片面强调子女的义务,并且附加了太多义务之外的过分的要求,而对属于强者的父母一方则没有任何有效的道德约束。一种过于理想化的制度设计,如果对于违规行为缺少足够的警惕和防范之心,对于频繁发生的意外缺少必要的应对措施,最终必然是一种弱肉强食的制度。这即使不是别有用心,至少也是疏忽大意。但疏忽只能是一时,并不能解释长久的历史循环。可以说,古代的儒生们在解释孝道的时候,更多的是在顺应一种既成事实,谁也不愿意得罪那些掌握已经权力的父亲——以及象父亲一样拥有无上权力的君王。而且,即使他们有能力修改规则,他们恐怕也不愿意修改那些显然对他们自己有利的规则了。
  古人将孝道视为天经地义,极力神化,与之相比,现代人替孝道辩护,似乎更有人情味。其理由大体有三:一是父母年纪大了,子女必须赡养父母;二是父母有恩,子女必须回报父母;三是应该尊敬老人。但我们知道,赡养父母,是基本的法律义务,回报父母,则是个人的情感选择。至于一个人是否值得尊敬,更应该看一个人的品行是否值得人们去尊敬,而不应该依据亲疏远近和长幼尊卑。养育子女,赡养老人,这些最基本的道德以至法律的要求,居然成为中华民族的一种传统“美德”,正是中国文化的可悲和滑稽之处。现在还有大量的“学术论文”一本正经大谈“孝文化曾表达了中国人民敬老养老的优良美德,在当代依然有存在的价值和意义”,以及“追本溯源,取其精华,弃其糟粕,有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”之类的论调,不知是真的不知就里,还是装糊涂
  孝道观念时常死灰复燃,借尸还魂,说明生活虽然改变了,但我们尚未找到一个恰当的词语来代替孝,所以只好旧瓶装新酒,修修补补。说得不客气一点,这个散发着陈腐气味的词如此流行,足以说明我们这些所谓的现代人在精神上仍然是侏儒。其实,新词早已出现,那就是“爱”,可惜我们一向只乐意用它来指称男女之爱。孝与爱,遵循的是完全不同的逻辑。孝道的维持需要依靠强权,弱者,尤其儿童,是别无选择的。而在爱的关系中,强者对弱者的关怀、尊重和抬高,才是爱的开始。在孝道框架内,父母和子女都受制于一种强权话语和等级制度,无法正常表达内心深处的情感,在长久的压抑之中,爱很容易被人为地扭曲、利用以至榨干。父母和子女间的爱,在孝道之中转换成了权力话语和道德秩序的一部分,而丧失了本来的面目,丧失了其超越性的力量。这也许是中国文化日益走向衰朽、堕落的一个重要原因。
  说实话,我不相信中国的父母真的那么糟糕,真的在前赴后继地扮演孝道观念中的父母角色。我不想指责历史或现实中的父母们,也不愿把他们想象得那么不堪。中国人生存的艰辛,是历史和现实每天都在告诉我们的信息。我更愿意相信他们的良知未泯,相信他们作为人之父母的、近乎本能的慈爱之心不会泯灭。但同时,我也认为,由于人类与生俱来的弱点,孝道观念曾经为生存艰难的父母们逃避责任、放纵私欲提供了一个极好的借口。与其说孝道观念是一种必要的安慰,不如说孝道观念是一种卑下的诱惑,它有足够的力量把父母们引向自私自利,使他们忘记爱的需要,使中国人丧失爱的能力。在咱们这个国度里,父母虐待未成年子女的事件每天都在发生,而这种虐待往往显得如此自然,如此合乎“人伦”,岂能不叫人心寒?
  我认为,每一个成年人——尤其是成年男性——都应反思自身所持有的孝道观念,将自己与后代的关系放入孝道的话语框架当中去重新审视,而不应该因循旧说。我们必须明白,孝道不仅仅涉及到我们这一代人应该承担什么义务的问题。它更涉及到我们从孝道观念当中可能获得什么特权和好处,而我们所深爱的后代有可能遭受什么样的损害的问题。儿童是民族的未来,孩子是一个父亲与未来社会之间的最重要的纽带。每一个孩子的降生,都是一次让人得救的机会。孩子的降生,有可能加深一个男人对于爱的理解,而这种爱,在某种意义上比男女之爱更加“纯净”。

344899917 2008-5-23 23:26

我认为,每一个成年人——尤其是成年男性——都应反思自身所持有的孝道观念,将自己与后代的关系放入孝道的话语框架当中去重新审视,而不应该因循旧说。我们必须明白,孝道不仅仅涉及到我们这一代人应该承担什么义务的问题。它更涉及到我们从孝道观念当中可能获得什么特权和好处,而我们所深爱的后代有可能遭受什么样的损害的问题。儿童是民族的未来,孩子是一个父亲与未来社会之间的最重要的纽带。每一个孩子的降生,都是一次让人得救的机会。孩子的降生,有可能加深一个男人对于爱的理解,而这种爱,在某种意义上比男女之爱更加“纯净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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