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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6800310 2008-1-2 03:39

元旦前签劳动合同划不划算?

《劳动合同法》规定只有2种情况劳动者需支付违约金,但现有规定并无此限制,而新法施行前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,那么元旦前签劳动合同划不划算?  再过几天就是2008年1月1日,《劳动合同法》将施行,用人单位赶在这之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,劳动者是签还是不签?签了对劳动者到底是利还是不利?昨日本报读者郑小姐就碰到了这样的问题。
  疑虑:1月1日前该签合同?
  昨日,郑小姐收到了一份来自某网的招聘E-MAIL,但是其中的一段消息让郑小姐感到有些纳闷:“我们强烈建议您提前为明年做打算,充分利用这段职场竞争的小时机,多投递简历,让求贤若渴的招聘经理优先看到您。”
  “《劳动合同法》不是2008年1月1日就要正式实施了吗?招聘公司是不是想让我们在元旦前签协议?这个时候签订合同对我们有利吗?”郑小姐将她的疑问告诉记者。
  昨日某网公关部负责人王小姐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,某网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向求职者发送类似信息,这只是一种常规性建议提醒,且每逢年底确实是招聘需求信息最多的时候。“如果求职者觉得明年1月1日之后签订合同更有保障,完全可视自己具体情况跟企业签订合同,而不必急于在年内签约。”
  [b]建议:可以1月1日后签协议[/b]
  据了解,我省一些企业的人力资源部人士正酝酿在2008年1月1日前与劳动者签订新的合同。那么,1月1日前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合算?
  《劳动合同法》里只有在2种情况下需要劳动者支付违约金:一种是用人单位提供培训,可约定服务期,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,应支付违约金;另一种是,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,应当支付违约金。按照现有规定,用人单位可以和求职者在合同里约定违约金,如果赶在1月1日前签订劳动合同,用人单位可以约定其他不利于劳动者的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情况。
  而《劳动合同法》规定:“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,继续履行。”对此,福建力群律师事务所的付继林律师表示,这里可能有值得商榷的问题,就是当合同签订的内容与《劳动合同法》产生冲突,到底要依照哪个标准,现在还不太明确。
  福建省法学会劳动法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方维忠律师表示,如果劳动者对劳动法规不熟悉且存有疑虑,建议可以等到新法实施后再签订。

b448741999 2008-1-2 05:29

[b]建议:可以1月1日后签协议[/b]

23503999 2008-1-2 10:06

[size=3]养成创业习性[/size]

989890098 2008-1-2 15:02

使你提前取得工作成绩。

  

a448741999 2008-1-4 09:58

[size=3]制定规划时也要注意:
[/size][size=3]    1、对自己的内在个性要有充分的了解。 [/size]
[size=3]    2、选择适合自己的平台。 [/size]
[size=3]    3、为自己在这个平台上的发展做好中短期规划。 [/size]
[size=3]    4、将职业目标分成若干可以操作实施的阶段。 [/size]

jessie6873 2008-1-4 10:02

[b]虚心地学习[/b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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